朋友讀了村姑故事後,都相繼關心並盼她早日康復。先替她感謝大家的關心!但也有朋友談到,伊斯蘭合法的一夫四妻制,在現今這個時代根本就不可行。筆者在第一,第二文中強調『公正』是伊斯蘭允許四妻的先決條件,故建議各位想要二妻、三妻或四妻的穆斯林兄弟,衡量自己的能力,若沒辦法做到  安拉給於無知我輩之生活準則,勸你還是三思而後行,免於因不公而受後世火獄刑罰。

《古蘭經》1690 “安拉命令公正、行善、周濟親人,禁止淫亂、作惡、壓迫。他告誡你們,以便你們覺悟 。"至高無上的造物主全知一切!

 下面轉載自友人之伊斯蘭網站http://www.geocities.com/oyaos/page09.htm,與大家共享。

 

多妻制

伊斯蘭教是與人類天性相適應的宗教,並且可以根據教義來處理實際生活,使人們事事不至於太過分與不及。在多妻問題上,也可清楚的看到伊斯蘭教對此所持的中庸態度。出於人道主義和對解決個人及社會方面的種種問題,伊斯蘭教允許穆斯林可以娶多過一個女人為妻。

伊斯蘭教興起之前,許多民族的人民和其他宗教的信徒婚姻問題上早已實行多妻制。一個男子不受任何條件的限制和約束,可以娶大量的婦女。古人說三妻四妾, 帝王更是有無數的妃嬪。當伊斯蘭教興起後,對多妻制就做了限制,規定了條件。妻子的數目,最大限度是一人同時只能娶四個。至於穆聖(願主賜福他)娶妻多於 四人的問題,那是為了穆聖在生時傳教的需要,以及穆聖歸真後伊斯蘭教民的需要,真主對穆聖做出的特殊規定。

公正---允許多妻的先決條件


伊斯蘭教對欲娶多妻的穆斯林提出的條件,是要求他能在衣食,住和同宿,金錢等各方面,公平的對待各妻子。如果做不到公平,那麼教法只准許他娶一個,硬要多 娶便是非法。因為真主說:「....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們,那末,你們只可以各娶一妻....。」(古蘭經43節)穆聖也警告說須對各妻公 平,否則審判日將受處罰。要人們警惕,偏愛一位妻子就是對另一位妻子合法權益的侵犯。心理上也應一視同仁,雖然是不容易做到的。真主說:「即使你們貪愛公 平,你們也絕不能公平地待遇眾妻;但你們不要完全偏向所愛的,而使被疏遠的,如懸空中....。」(古蘭經4129節)

允許多妻的哲理


伊斯蘭教是真主用來總結各聖人使命的最後真諦。因此伊斯蘭教給人們帶來的一切法律,法令,典章制度都具有普遍性,永恆性,適用於各地區,各國度和各民族, 各時代。伊斯蘭教的立法,不是專門針對文明地區而忽略了游牧地區,也不是專門考慮到寒帶而忘了熱帶,更不是只專注某一特殊時代,而無視其他時代。伊斯蘭教 的立法,既考慮個人需要和社會需要,又尊重他們的願望和全體人民的切身利益。

有人渴望生兒育女,子孫繁衍,偏偏妻子無法生育。如果讓丈夫再娶一位能實現其願望的妻子,又能繼續保持原配夫妻的感情和她的權利,對這夫妻來說不是更可 貴,更優越嗎?!另外,收養孩子並不能解決問題。伊斯蘭不允許以他人之子為自己的孩子,以免血統紊亂,將會造成遺傳疾病。每個孩子都必須以他親生父親的姓 氏去稱呼他,若不曉得他的父親,則應將他視為同教的弟兄。也就是說,可以收養孤兒,但這孩子不能跟收養的父母姓,要保有他本來的姓。真主說:「你們應當以 他們的父親的姓氏稱呼他們,在真主看來,這是更公平的。如果你們不知道他們的父親是誰,那末,他們是你們的教胞和親友。....」(古蘭經335節)

有的男子性慾旺盛,容易衝動,說不定一個妻子是無法滿足他的。再娶一位合法的妻子絕對比違法的去找情婦更好。或者有的男人因工作和事業在外奔波,甚至在外地長期居留,若是能另外有個家,有個合法的妻子,也絕對比他去做不道德,不負責的行為好。

婦女人數有時會超過男子人數,特別是在戰爭後,喪失大量男人。在男少女多的情況下,若不允許多妻,勢必有大量女子終身未婚,將易導致社會問題。這些未婚女 子只有三種選擇:(1)無法享受婚姻生活,可能成為癡情怨女,虛度年華。(2)仍想追求愛情,但淪為婚外情。且無尊嚴,毫無合法權利。(3)允許她們能和 一個可保障她的生活,給予合法權利的有婦之夫結婚。毫無疑問,只有最後一種選擇是正確的解決辦法,並可治療社會弊端。消除社會弊端就是伊斯蘭教用來判斷此 類問題的依據。真主說:「....在確信的民眾看來,有誰比真主更善於判決呢?」(古蘭經550節)

穆斯林認為合法及有條件的多妻,要比當今世上許多以名義上一夫一妻自豪,而背地裡卻做著其它勾當的人們的行為更可取。穆斯林所持的立場是在正常的環境與情況下,一夫一妻是比較好的,也是必須遵守的一項規定;但假使在情況需要時,也可考慮採行多妻制。

以上取材改寫自<論伊斯蘭教律中的合法事物與非法事物><伊斯蘭教精義>

站長想補充的是,若因需要而再娶,丈夫雖不必取得原配同意,但應事先和元配討論日後的生活,他將如何做到公平?!這樣元配覺得受到尊重,也利於日後妻子們 的相處。當然不是說兩個妻子要住在一起,每個妻子應有她們自己的家。而且娶第二個妻子時,第二個妻子通常知道有第一個妻子;但若第一個妻子不知道有第二個 妻子,豈不是違背了公平的原則嗎?!另外,因為穆斯林男子的確有權利多娶,故在結婚前雙方最好就此問題作溝通,免得日後意見不合。其實,多妻是一件麻煩的 事!第一個妻子縱使因為不得已,接受丈夫娶第二個妻子,但心裡絕對會很傷心的;同樣,第二個妻子進門後也會有她傷心難過的時候;然後丈夫介於這兩個妻子之 間,絕對會有痛苦的時候。所以,奉勸想要多妻的人,放棄這個主意或許是較好的。現在的穆斯林已經和以往時代不同,沒有那麼虔誠了!多妻不管在丈夫及妻子方 面,都需用極高的忍耐力去克服種種問題,多數現代穆斯林已經做不到!所以男女務必慎重考慮這個問題。(請參考網站裡所有與婚姻相關之文章
)

站長看過一些例子,各種情況都有。目前為止有個結論:多妻制在解決某些問題上,是個很好的方法。可惜有些不好的穆斯林,錯用了此法而造成家庭問題,也使得 旁人誤解了伊斯蘭。只能說那些穆斯林在審判日,將為其錯誤付出代價。另外作為元配妻子,不管她願意與否,如果她耐心忍受她丈夫的選擇,仍然盡好她的本分, 在審判日也將得到她的報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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